都说“金九银十”,近期,以杭州为代表的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异地炒房团有再度活跃的迹象。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然而,购房者普遍看涨房价,买涨不买跌。房市火,火到让人失去理智,不管他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只是,买来的房子到底怎样,能不能住人,又是另外一说了。

2004 北京宋家庄地铁工程工人施工中毒,旧址为北京一家农药厂。

2007 武汉赫山地块工人施工中毒,旧址原属武汉市农药厂。
2010
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污染曝光,旧址几经易主。
2012
年北京八号线管庄站附近工地散发难闻气味,旧址为铁道部防腐枕木厂。
2014
苏州一黄金地块无人问津,旧址是苏州农药厂。
2015
江苏常外事件爆发,距离学校100米为农药厂遗留毒地。

一连串的“毒地”事件,让土壤污染暴露在民众的视野,要知道,中国的土壤污染问题曾经是“国家机密”。

根据世界银行(World Bank)2010年9月的报告,生产历史悠久、工艺设备相对落后的国营老企业,经营管理粗放,造成的土壤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有些污染深度甚至达到地下十几米。这些毒地一般坐落在旧城边缘,只是当初的旧城边缘已经成为现在的新城中心。

环保部曾三令五申多次通知,工业企业关停、搬迁以及在原址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未进行土壤毒性评估和修复,将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开工建设。可通知也仅仅是“通知”而已,中国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地方政府出售没有完成土壤修复的毒地。

2014年4月,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耗资10亿元,于2005年4月-2013年12月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于得以公开,数据显示中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此次覆盖的调查面积仅为630万平方公里,意味着中国至少有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污染。

这么多污染土地怎么办?修复!怎么修复?谁污染谁治理!行不通啊,为什么?当初的污染国有企业可能早已经不复存在,就算存在,当初的土地也已经流转了好几手,无法认定责任。找了一圈找不着责任人,没办法,最后治理责任只能落到地方政府的头上。

想要发展经济,必须先治理“毒地”,治理毒地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按照专家学者的预测,土壤治理会让地方政府入不敷出,更何况,地方政府也没这么多钱。想靠毒地挣钱,又要减轻财政负担,于是乎,不少地方政府一甩手,得,把这锅丢给了开放商。

开发商的目的是什么?赚钱!毒地修复短则需要5~10年,长则20~50年,那可不行,等到胡子白了,房子也建不起来,哪里还有什么赚头。这就导致开发商更倾向于选择既便宜又快的修复公司,越快越好,争取1~2年搞定,能三五个月那就更好了,开玩笑。真能搞定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有人会说,既然是在毒地上建起的房子,那消费者选择不买就行了。可问题是,消费者对房子建在什么样的土地上一无所知。很简单,中国企业遵循自愿公开为主、强制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这就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不公开,消费者也只能担待着。

相较而言,政府是会公开,可公开的都是宏观类信息,污染场地曾经经历过的污染企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完工后检测验收情况等微观信息,对寻常消费者而言仍旧只是一个“谜团”。

一连串的“妥协”,最后结出的“恶魔果实”最终砸在了购房者的头上,就算住进了慢性毒气房,他们也不会知道。也许知道的可能就是,身体健康怎么越来越差,甚至可能还患上莫名其妙的“中了毒”。

所以你看,买房子,风水差了还能修正,要是住在毒地上,再好的风水恐怕也无济于事。

“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地,2016年5月28日,“土十条”出台,可以说是我国土壤修复的里程碑事件。首次提出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

2016年底 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2017年底 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2018年底 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 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030年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本世纪中叶 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只是,土壤污染治理是一场持久战,路漫漫其修远兮,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土十条”治理目标达成之前,或许仍会出现毒地事件,那就需要购房者擦亮眼睛,从宏观微观,从细枝末节,选购合适的房源了。